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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与包装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二)白时钟

发布时间:2022-08-31 14:11:33 来源:顺风农业网
循环经济与包装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二)

三.循环经济理念下的包装废弃物综合治理手段

(一)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建立健全包装废弃物立法体系

1、我国包装废弃物立法现状及其缺陷

新修订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止法》是我国唯一对包装作了明确规定的全国性法律。该法第18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进行回收。”该法第19条规定:“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该法仅说明国家支持对包装物的回收和利用以及产品应当采用对环境友好的包装物,但国家并未规定国家如何支持,致使采取绿色包装的企业难以从国家得到有力的支持,从而影响了绿色包装的推广和扩大。另一方面,企业虽然有采用易新麦草回收利用、易处理或者在环境中能销毁的包装物的义务,但并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不采用绿色包装的企业得不到应有的制裁,采用了绿色包装的企业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而且,包装物的流通、废弃、回收利用相当复杂,不是仅凭“应当”两字所能解决的。它涉及到一系列的流通环节、废弃物的减少、系统的回收机构和组织的运转,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是无法仅仅依靠公民和企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来解决的,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几乎为零,因此,现有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在调控包装物的流通、废弃和回收利用方面显得十分乏力。

2、我国包装废弃物立法体系的完善

鉴于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包装废弃物的调控力度不够,应修改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并逐步向综合性《废弃物管理法》过渡。 一部综合性《废弃物管理法》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关于包装物的设计、生产和材料的规定要在保证商品和用户的安全和健康,及商品的使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的体积和重量,规定包装额度;在进行包装设计、生产和销售时,都要考虑到包装必须能够被再利用和回收,以减少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在包装材料的使用中,要不含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成分。②关于包装应可被多次运输和使用的规定包装制品必须具有能够被多次运输和使用的特性及质量;包装在被再次使用的过程中,应经过为保证劳动者健康和安全所必须的加工处理。③关于包装再利用的规定通过回收的方式再利用。包装材料中可被回收再利用的成分、质量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包装物用作能源焚烧利用。包装废弃物不能再利用的须经焚烧处理,应具有最低限度的能源价值;作堆肥,包装废弃物作堆肥时必须具有足够的分解度,以便在进行化学处理时,能够被分解,并适于制作农田堆肥;在经过物理、化学、燃烧及生物技术的处理后,大部分物质都能分解成CO2、H2O等,真正做到环境可降解。④贯彻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原则。“产品责任”意指产品的生产景观植物者、进口者和销售者必须对“产品的生命周期”负责,因此,必须承担包装废物分类回收,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义务,负担其中发生的费用。

(二) 运用经济刺激手段,促进包装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1、推行包装收费管理制度

应按包装体积(重量)和材料的易回收性收取不同的包装费用。这样可以刺激企业采取措施,采小果蕗蕨用最小包装设计,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发展对社会、环境无害的产品包装;有利于筹集资金,提高处理水平,减少包装废弃物污染。开征包装税,可以使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单一性”转移到兼顾生态、穴果木资源和环境的“多元化”技术上来,并作为企业发展的技术选择方向。鼓励产品生产者从设计、生产等最初的环节就考虑使包装使用后能够易于被回收,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包装材料及污染环境的包装技术和设备,对环境有害的包装材料应课以高额税费。实施绿色包装税收优惠政策,对易于再生利用包装制品、天然绿色包装材料制品、环境降解塑料包装材料制品,应在税收等政策上优惠扶持。包装费用可在行业内由专业回收公司收取,以支持回收利用。

2、推行包装押金制度

对必须和易于回收再用的产品包装,规定销售商在销售时,附加押金,以促进该包装的复用。押金制度对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是个很有效的办法,许多国家都通过法律强制实施。如瑞典、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金属罐实行押金制度,返还率达80%-90%;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等国对塑料饮料容器实行押金制度,返还率均超过60%。根据德国政府的规定,德国对可重复使用的饮料瓶收取押金,消费者在购买属于这类包装瓶的啤酒矿泉水可乐等饮料时,每瓶需缴纳25-50欧分的押金。美国俄勒岗州议会1972年通过了“瓶罐法案”,鼓励工厂统一设计饮料瓶型,以便回收分拣和复用,目前这种办法已在全美推广。据统计,在纽约实施押金制度后,2年中节约5000万美元的清洗费、1990万美元固体废弃物处理费和5000万到1亿美元的能源费用。

3、征收土地填埋税

许多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填埋税来鼓励包装废弃物再利用和减少浪费,并将其作为一种手段来增加政府税收,支持环境项目。 填埋税的实行使土地填埋的成本中包含了环境成本,提高了废弃物的填埋成本,减少了废弃物的填埋量,促进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的固体废弃物管理方式的发展。目前征收土地填埋税的国家和地区有英国、奥地利、丹麦、比利时、法国等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实行效果来看,土地填埋税的征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并增加了政府税收,拓宽了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资金来源。

(三)研发环境友好包装材料,推广绿色包装

环境友好包装材料是“环境材料”概念下的包装材料,环境材料之所以成为环境材料,首先是这些材料不论在使用过程中还是在生产过程中,都会考虑到节约环境资源和节约能源的问题;其次要使材料能够回收或循环利用。这样的材料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环境友好包装材料从包装材料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加工、使用以及回收复用和废弃的整个过程中都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再生或回收,对生态环境危害及对环境资源消耗最小。环境友好包装材料符合低消耗(Reduce)、可循环使用(Reuse)、可回收(Recycle)、可再生(Regeneration)和可降解(Regradable)的原则,即“4R+1D”原则。

在可持续发展的热潮中"全世界兴起了一场绿色革命。包装绿色革命的本质是注重包装与环境的协调,其目的一是有利于保存自然资源;二是对生态环境损害最少化。环境友好包装材料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环境友好包装材料是从包装材料这个污染的源头控制环境污染的发生。采用环境友好包装材料是包装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环境友好包装材料研发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天然材料,二是生态材料或对传统材料的生态化改造。重视对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大力发展天然材料制作包装,是环境友好包装材料研发的重要思维。如木、竹、稻、草、麦秸、蔗渣、柳枝、藤条等,有的可以直接制作包装,有的经过简单加工可以制作重要的包装材料。天然材料做包装的两大好处:一是产品生命周期链缩短,只经过原材料、制造、使用与废弃几个阶段,循环链短,对环境的损害小;二是废弃后可自然降解,对环境无危害。生态材料开发是研制从原材料到加工工艺对环境污染很小,而且使用完后可自行降解或回收方便的包装材料;或者对传统的包装材料的进行生态化改造,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降解塑料的研发。目前国内外正在研究开发和试用的降解塑料有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光生物降解塑料、水溶性塑料等几大类。在包装工业中,包装材料的可回收与复用也尤为重要。包装材料的可回收与可复用也是环境友好包装材料的一个重要概念。不少国家立法规定,各种产品在完成其商品价值以后,都要回到它的出生地以便回收和资源再生。在日本甚至规定:包括包装在内,企业不仅以产品使用质量对用户负责,而且产品使用完后形成的垃圾也要对用户负责,对社会负责。国外一些包装企业把产品的回收再利用看得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

信息来源:绿环再生资源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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